天气对春运回乡有哪些影响?国家气候中心回应******
中新网1月9日电 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方翔9日表示,今年春运的开始阶段恰逢三九、四九,这段时间在民间又往往被认为是一年当中最寒冷的阶段。预计2023年春运期间(1月7日至2月15日)我国北方大部及华南等地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全国降水整体偏少,东北等地偏多。
资料图:1月7日,山西省太原市,民众在太原站候车大厅排队检票乘车。当日,2023年春运正式拉开帷幕。 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中国气象局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2023年春运开始了,请问天气对于春运回乡会有怎样的影响?那些地区哪些时段需重点注意?
方翔指出,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今年春运的开始阶段恰逢三九、四九,这段时间在民间又往往被认为是一年当中最寒冷的阶段。预计2023年春运期间(1月7日至2月15日)我国北方大部及华南等地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全国降水整体偏少,东北等地偏多。
根据预报,1月9-20日,我国中东部大部地区气温将先升后降,气温起伏明显。12日前,中东部大部地区气温显著回升,华北及南方大部地区气温将偏高6℃以上,部分地区的日最高气温将可能达到或突破1月中旬日最高气温记录;之后,受11-15日强冷空气影响,我国大部地区气温将由前期偏高转为偏低1~2℃,部分地区偏低3~4℃,并有大范围的雨雪和大风降温天气。16-20日,无明显强冷空气影响我国,中东部地区降水趋于减弱结束,气温将逐步回升,预计18-20日中东部大部地区气温将回升至常年同期或略偏高。
要重点关注的是:1月11-15日强冷空气将自西向东、自北向南影响我国大部地区,并将带来大范围的雨雪和大风降温天气。
这次强冷气影响具有降温幅度大、雨雪范围广和降水相态复杂等特点,并且长江中下游北地区将有4~5级、阵风6~8级偏北风,我国大部海域也将有6~8级,阵风9~10级大风。
降温幅度大:11-12日,新疆、甘肃、青海降温幅度可达6~12℃,新疆北部降温超过14℃;12日夜间至15日,中东部大部地区将出现6~12℃降温,内蒙古、东北地区、江淮、江南等地降温12~16℃,局地超过18℃。
雨雪范围广和降水相态复杂:11-12日,新疆大部有小到中雪,沿天山地区有大到暴雪,新增积雪1~3cm,部分地区5~8cm,局地可达10cm;11-15日,江淮南部、江南、华南等地有小到中雨,部分地区大雨,局地暴雨;陕西、华北、东北地区、西南地区东部、黄淮、江淮北部、江汉等地有小到中雨转小到中雪或雨夹雪,部分地区大雪,局地暴雪。
春运返乡及出行需注意:一是各地出行人员需做好防寒保暖工作;二是新疆、内蒙古、东北地区以及陕西、山西、河北等地将有降雪或雨夹雪,以及有强冷空气影响,出行需防范降雪、降温、道路湿滑和大风天气的不利影响;三是黄淮、西南地区东部以及长江中下游等地要防范雨转雨夹雪、低能见度和道路湿滑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在高海拔地区或山区驾车出行人员要注意防范雨雪冰冻和道路湿滑的不利影响;四是在江河湖面及沿海活动的朋友需注意大风天气的不利影响。
“预计,春节假日期间,还将有一次冷空气过程影响我国,但总体路径偏东。有关春节期间的具体天气预报,春节前中央气象台将举行专题天气会商,届时请大家及时关注。”方翔说。
此外,预计2月上半月,华中和西南地区东部气温偏低,需防范阶段性低温雨雪天气对春运造成的不利影响。
在冷空气间歇期,大气扩散条件差,京津冀、长三角等地需注意雾和霾等低能见度天气过程对陆路、航空、水路运输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
“最后,针对影响春运的暴雪、寒潮大风、低温冰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中央气象台将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也建议各位朋友出行时请及时收听收看当地的天气预报信息,防范不利天气的影响。总之,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好今年春运期间的出行安全保障工作。”方翔表示。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